「你品嚐了夜的巴黎 你踏過下雪的北京 你熟記書本裡每一句你最愛的真理...」
打從第一份工開始,總會將所有的年假拼拼湊湊成為長假,然後往外跑,旅行去。
不管那趟旅行只是三兩天,是三五成群,抑或是一人成團。
只想多看這個世界。
我沒有天生的慧根,也不是什麼的高人,更加不懂傳道。
數趟的旅行回來,頂多帶點感動,少許的豁然開朗,然後寫到幾篇的「旅後感」。
但對於人生的大道理嘛...喂,你當我係神人?
無可否認,有時遠離一下是非地,去到地球的另一端,總可以清清腦筋。
一些本以為複雜的事,好像一下子都變得簡單。
無他,用不同的心情去看待同一件事都會出現不同的想法。
角度問題。
為此,有人形容:
「旅行的意義就是找尋人生的意義」
喂,旅行咋喎,唔使攪到咁複雜嘛?
簡簡單單,旅行就是:
「讓我有個美滿旅程 讓我記著有多高興 讓我有勇氣去喊停 沒有結局也可即興 讓我對這世界好奇 讓我信自己的真理」
與朋友旅行,就是一起胡鬧,增進感情,分享彼此的喜與悲。
與家人出發,就是盡子女責任,讓他們放鬆一下,做幾天的無飯主婦,放下打工仔的角色。
自己一個嘛,就是享受獨個兒的時間,想東想西,想做就做。
總括來說,就是想發掘這個世界更多。
不過於香港這個現實社會,總會有人說:「使咁多錢去旅行不如草下錢買樓,起碼實在D。」
唔,我不認同但不會反駁。
畢竟,每個人都有著不同的觀點與目標。
但在於我而言,窮一生去草錢只為四堵牆我不甘心。
又也許你會笑我不成熟,不知一間房屋對將來有多重要。
我只知道,到了三十歲,或者更年老時,朋友或子女問我這一生最難忘或做了什麼最有意義的事,我不想答他們:「草錢買左間屋再用左N年供完層樓。」
“The world is a book and those
who do not travel read only one page – by Saint Augustine”
旅行時,比起買衫買手信打卡追景點我更愛慢慢地走在街道上,仔細的感受異國風情,認識當地人生活,嘗試了解每個國家的過去。
這就是我的旅行意義:看得更多、更遠、更闊,為自己寫下一頁又一頁的回憶。
自己的人生,應當由自己的雙手決定,並不是基於別人或社會強行套上的觀念。
而值得回味的記憶,是無法用金錢恆量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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